古典豬瘟(豬瘟 CSF)

症狀跟非洲豬瘟高度相似,臨床分不出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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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典豬瘟同樣是病毒性的法定傳染病,台灣已完成拔針(停止全面施打疫苗)並取得非疫區地位。
拔針之後的意義是:場內豬隻沒有疫苗保護,一旦病毒進來會直接發病。所以拔針不是「不用管了」,而是「監測與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反而變高了」。
它的傳播途徑跟非洲豬瘟類似:病豬與其排泄物、受污染的車輛器械、人員衣物鞋具、未煮熟的肉品廚餘。防線的建法是同一套,做好一套防的是兩種病。
症狀長什麼樣?
高燒、皮膚出血斑、神經症狀
常見表現:
• 持續高燒、聚堆發抖
• 食慾下降,先便秘後轉為下痢
• 皮膚出現出血點或出血斑,耳朵、腹部、四肢明顯
• 結膜炎,眼睛有分泌物黏住眼皮
• 後期出現後軀無力、抽搐等神經症狀
• 懷孕母豬流產、死產,或產下顫抖的弱仔
急性與慢性的差別
急性型病程快,高燒與大量死亡在幾天內出現,比較容易被注意到。麻煩的是慢性型與輕症型:症狀不典型、拖拖拉拉、死亡率不高,看起來像一般的體弱或腸道問題,反而容易被當成普通病例處理而延誤通報。
母豬群若被感染,還可能出現「帶毒仔豬」——外表正常但持續排毒,成為場內查不出來的感染源。這也是為什麼懷疑時必須靠檢驗,不能靠觀察。
拔針場最怕的是「以為沒事」。任何發燒後死亡、皮膚出血、多頭同時異常的組合,都不要自己觀察超過一天。通報是免費的,檢驗陰性就結案;拖延的代價是整個產業的非疫區地位。把疑似症狀的照片與死亡紀錄準備好,通報時一併提供,處理會快很多。
跟非洲豬瘟怎麼分?
分不出來,這正是重點
臨床症狀上,古典豬瘟與非洲豬瘟高度重疊,有經驗的獸醫師也無法只靠外觀確診,必須靠實驗室分子檢驗。
對現場人員來說,正確的心態不是「學會分辨」,而是:看到高燒加皮膚發紺加不明原因死亡,就當成重大疾病通報處理。分辨是實驗室的工作,通報是你的工作。
現場能提供的線索
雖然確診靠實驗室,但這些紀錄能幫檢驗方向更快收斂:
• 發病是集中在某一棟還是全場都有
• 各年齡層的死亡分布:古典豬瘟各年齡都會,若只集中在哺乳仔豬要多想別的病
• 最近有沒有新進豬隻、來源為何
• 症狀出現前兩週的車輛與人員進出
把這些寫下來再通報,到場的防疫人員可以省掉大半問診時間。
通報時把「症狀開始日、死亡分布、最近兩週進出紀錄」三樣準備好,防疫人員到場的判斷會快很多,你自己也少被問一輪。
拔針之後場內要注意什麼?
沒有疫苗背景,監測要更密
幾個實務重點:
• 每日巡場要確實看豬,不是只看飼料有沒有吃完
• 建立死亡率的基準線,異常升高才有辦法被發現
• 保留異常豬隻的紀錄與照片,通報時很有用
• 引進種豬或仔豬時,來源場的健康狀態要問清楚,並落實隔離觀察
新進豬隻的隔離怎麼做才算數
「有隔離」跟「隔離有效」是兩回事。有效的隔離要做到:
• 隔離區與生產區有實體區隔,人員與器械不共用
• 隔離觀察期要足夠,期間每日觀察並記錄
• 照顧順序永遠是先乾淨區再隔離區,不可回頭
• 觀察期滿、確認健康無異常,才併入生產群
最常見的破功點是「人手不夠,同一個人上午餵隔離區下午餵產房」。動線一亂,隔離就只是形式。
週邊有疫情時的加嚴措施
平常的防線是常態版,聽到縣內或鄰近地區有疫情通報時,要能立刻切換到加嚴版:
• 暫停一切非必要的訪客與參觀,飼料與物資改在場界交接
• 出豬的頻率能併車就併車,減少載運車進出的次數
• 人員休假返場的空白期拉長,去過市場、屠宰場的人加倍小心
• 每日巡場從一次改成兩次,死亡與異常「當天就要對基準線」
• 把通報電話與獸醫師聯絡方式貼在辦公室與豬舍門口,出事時不用翻手機
這個切換要事先寫成清單,臨時才想會漏。疫情警報解除後再退回常態版。
監測與抽驗怎麼配合
拔針後的豬場,「監測」就是新的疫苗。它分成場內自己做的,跟配合政府做的兩層。
場內自己做的
• 每日死亡數與異常紀錄,這是所有監測的地基
• 死亡豬隻若有可疑徵象(高燒後死、皮膚出血、多頭同時),保留檢體並聯絡獸醫師
• 新進豬隻隔離期滿前,配合獸醫師採血確認健康狀態再併群
• 母豬群的繁殖數字(流產、死產、弱仔)每月彙整,異常波動是病毒進場的早期訊號之一
配合政府的例行抽驗
防疫機關會定期到場採樣做血清監測,這是維持全國非疫區地位的依據。配合重點:
• 採樣人員進場一樣走完整的更衣消毒流程,他們也跑很多場
• 事先把豬群的欄位、耳號、健康紀錄準備好,採樣才快
• 結果有異常會被通知複驗,這是正常程序,不是被針對
• 把每次的採樣日期與結果留存,累積下來就是這個場的健康履歷
為什麼不能靠「看起來沒事」
古典豬瘟的溫和型與帶毒仔豬幾乎沒有外觀症狀,靠眼睛永遠看不到。監測的意義正是抓這種「安靜的感染」——等到看得到的時候,通常已經傳出去了。
監測數據除了防疫,也是跟買方談判與申請認證時的資本。有完整履歷的場,豬價與合作機會都比較好。
本知識庫內容供飼養管理參考,實際診斷、用藥與劑量請依特約獸醫師指示,並遵循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現行規定。


